農民工干了一年活,年底公司沒有錢兌付工資,咋辦?
案情回顧:紫陽縣人社局接到投訴,稱紫陽某建筑公司在承建向陽鎮某處抗滑樁工程作業期間拖欠農民工工資。紫陽縣人社局經調查發現情況屬實,作出決定要求該公司立即兌付拖欠的6名農民工工資共計15萬元并罰款8000元。該公司逾期不履行義務,紫陽縣人社局向紫陽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審理經過:紫陽法院經審理,認為該處罰決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準予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通過網絡查控發現該公司賬戶被漢中市多家法院凍結,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眼看討薪無望,6名農民工欲哭無淚。執行法官沒有輕言放棄,窮追不舍,擴大查控范圍,了解到該公司在其他地方還有承建工程,立即前往調查,發現該公司尚有未結的工程款可供執行。紫陽法院依法作出裁定,提取該公司未結的工程款15萬元,用于兌付6名農民工的工資。拿到工資后,幾位民工喜極而泣,連聲稱謝。
法官提醒:如果面臨被拖薪、欠薪的情況。
第一,保存與勞動報酬有關的證據:比如雇傭合同、工資單、欠條、考勤表等。
第二,向人社部門反映,由有關部門出具相關文書限期支付勞動報酬,或申請勞動仲裁。
第三,若經有關部門責令后,用人單位仍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若以逃跑、藏匿等方式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可向公安機關申請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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