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紫陽縣十八屆人大代表履職培訓班式開班。利用兩天時間,對全縣187名人大代表就相關法律知識、助力脫貧攻堅、代表如何履職等內容進行了集中培訓,這既是人大代表豐富知識、提升能力的重要途徑,也是地方人大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的重要內容。代表是人大工作的基礎,那么如何進一步調動代表的積極性,更好的發揮人大代表作用,讓代表積極履職成為一種新常態?
首先要創造代表活動平臺,激發代表履職的活力。要按照便于組織、便于活動的原則,按層級、地域劃分代表小組,根據實際情況,在代表相對集中的地方組建專業代表小組,以利于發揮代表的專業特長,提高其主政督政的水平。要建立和完善代表小組活動的各項制度,使之規范化、經;,既要組織好代表的統一活動,又要鼓勵代表充分發揮個人的主觀能動性。通過組織代表持證視察、專題調查、走訪群眾、召集座談會等,使代表活動在實踐中不斷得到創新發展。同時,建立完善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擴大代表的知情權、參與權。
進一步加強代表之間的聯系,不斷提供代表履職的動力。通過聯合開展視察、調查、召開座談會、邀請代表列席人大常委會等方式,加強人大常委會與人大代表之間的聯系;加強對鄉鎮人大工作和代表小組活動的指導,采取委托代表進行專題調查、建立代表接待日制度,拓寬聯系代表的渠道和方法;開展代表聯系選民活動,增強代表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在管理國家事務的實踐中增長才干,提高素質,進而激發履職的積極性。要結合本地工作中心,不斷創新和豐富代表活動內容,組織代表著眼全局,圍繞經濟建設中心,緊緊抓住區域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以及改革和建設中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在決策上多出好主意,多提好建議。增強依法履職的光榮感、使命感和成就感,發揮代表依法履職的積極性、主動性以及創造性。
建立和完善宣傳機制,增加代表履職的壓力。一是建立代表執行職務情況通報制度。以代表小組為單位,對每一位代表參加會議、視察、調查、評議活動,領銜提出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情況,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辦好事情況逐一造冊登記,在人代會和選民大會上進行通報。二是要加強對代表先進事跡的宣傳報道。在人大代表中形成創先爭優的良好氛圍。三是要建立代表述職評議制度。每年度或每屆任期內,代表必須向選民匯報一次執行職務情況,回答選民提出的相關問題,以便接受選民的監督。激勵代表積極工作,把權利當做責任,化壓力為動力,依法履職,為民代言不懈怠。
強化代表建議辦理,增加參政議政能力和信心。提高代表建議和議案辦理的實效,不僅能解決人民群眾所關心的問題,還能增強代表為民代言為民辦事的信心。一是要積極引導和鼓勵代表提出“精品”建議,要引導代表關心注重行政區域內的“大事”,引導代表自覺依法辦事,使所提建議于法有據具有“權威性”和“準確性”。二要加大督辦力度,認真實行常委會領導掛牌督辦制度,對議案和重點建議由常委會領導與政府和部門對接研究辦理,明確責任和要求。對辦理建議不認真、不負責、敷衍塞責的要采取詢問和質詢的手段,促其落實辦理,并組織代表對辦理結果進行測評,同時向社會公告,擴大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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