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陽縣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工作守則
(2013年2月26日紫陽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為確?h人大常委會更好地履行職權,不斷提高履職水平,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以下工作守則:
1、 常委會組成人員要努力學習憲法、法律、法規,熟悉人大工作的有關程序,模范遵守憲法、法律和人大常委會的議事規則。
2、 常委會組成人員應按時出席常委會會議。兼職委員接到會議通知后,應妥善安排好所在單位的工作和社會活動,當常委會會議與所在單位工作發生沖突時,應以常委會工作為主。
3、 常委會組成人員出席常委會會議時,實行簽到制。因病因事等特殊情況不能出席常委會會議的,應當提前向常委會主任書面請假,并登記在冊。每年累計3次不能出席常委會會議的,應向常委會提出辭職請求。
4、 在常委會會議舉行前,常委會組成人員要認真閱讀預先送達的會議文件和有關資料,做好審議準備。會議期間應認真參與分組審議,積極發表意見。
5、 常委會組成人員應按照常委會的安排,積極參與執法檢查和視察調研活動,積極參加常委會組織的學習、培訓。
6、 常委會組成人員在行使權力時,應做到公平、公正、公道,不能泄私憤,顧全大局,維護整體利益。
7、 常委會組成人員在行使執法檢查和視察調研活動中,要輕車簡從,不搞鋪張浪費。
8、 常委會組成人員應當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凡屬規定不應公開的內容,不得以任何方式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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